吉林省上营森林经营局污水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    时间:2019-11-29

    

2019年1119日,吉林省上营森林经营局根据《吉林省上营森林经营局污水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该工程进行环保验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吉林省舒兰市上营镇林海家园小区,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座日处理生活废水500m3/d的污水处理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吉林省上营森林经营局污水处理工程位于舒兰市上营镇,该项目于2018年委托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812日取得了原舒兰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文号:舒环行审字【201840号。

工程于20189月开工建设,20197月初,该污水处理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行,20199月,吉林省上营森林经营局委托吉林省华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26.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35万元,占总投资9.2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如下:

一座日处理生活废水500m3/d的污水处理工程。

①污水预处理单元:格栅池(1m×1mH=2.5m;调节池(长×宽×高=15m×10m×4.5m);除臭系统(8000m3/h离子除臭设备)。

PMT-MBR一体化污水处理单元

③污水消毒单元:紫外消毒模块3个,每个模块包括2支灯管。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验收阶段较环评阶段规模不变、建设地点一致、生产工艺一致、环境保护措施一致。因此,经过对比“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吉环管字【201610号)的规定,该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该污水处理工程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离子除臭法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该污水处理工程处理的生活污水均为林海家园小区的生活污水,该污水处理工程规模为500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地埋式PMT-MBR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紫外线消毒”工艺,污水处理工程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汇入细鳞河。

3)噪声

该污水处理工程噪声主要来自风机及水泵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该工程对风机及水泵采取了减震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A、一般固废:

①该污水处理工程格栅分离出来的栅渣,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

②调节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B、危险废物:

废弃紫外灯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经监测,该污水处理工程总排口废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经监测:该污水处理工程无组织排放废气能够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二级标准要求。

②无组织排放废气

经监测:该污水处理工程无组织排放废气能够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根据检测报告,该工程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A、一般固废:

①该污水处理工程格栅分离出来的栅渣,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

②调节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B、危险废物:

废弃紫外灯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收集处置。

综上,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和查阅工程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该工程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工程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企业应做好各类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做好运行记录,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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